2009-03-25 09:14:24作者:佚名
官方
规定早就有但无强制性
北京市卫生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《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》中规定:有哺乳婴儿5名以上的单位,应逐步建立哺乳室。但是现在各个单位条件不一样,可以确定的是,大部分医院没有哺乳室。
这位人士称,早在2005年北京医院管理年期间,就曾经强调要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。但是,对隐私保护程度的高低,取决于各医院的能力,当时只对医院放射科提出了硬性要求,至于是否要设哺乳室,只能依医院的具体情况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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