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新华社报道,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目前各地正在为启动“单独二胎政策”积极努力,预计部分省份明年一季度可实施。24日,记者从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,海南是否会在明年一季度开始实施“单独二胎”政策还无定论。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,海南省何时实行“单独二胎”仍待定,还是要根据省里的讨论情况上报国家,国家通过后才能实施。 未实行单独二胎政策前按照现有生育政策执行 根据《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,有8种人经批准或核定后可生育第二个子女: (一)农村居民可以生育两个子女; (二)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农村居民,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,可以生育两个子女,其中生育两个女孩的,还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即第三胎; (三)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城镇居民,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,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; (四)城镇居民经省或者设区的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,第一个子女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,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; (五)离婚后再婚的夫妻,一方生育一个子女,另一方未生育,或者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,离婚时依法协议或者依法判决子女随前配偶,新组合的家庭无子女的,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; (六)丧偶后再婚的夫妻,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,一方未生育的,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; (七)经县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鉴定患不育症,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,可以生育一个子女; (八)夫妻一方为独生子、一方为独生女的,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。 精彩推荐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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