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既然符合条件,可以先怀孕生了再办手续么?”单独二胎新政还未正式实施,很多妈妈都迫不及待的咨询生二胎事宜。本来是欢欢喜喜迎接新生命的事,但网友CC目前却很烦恼。 1、案例:超孕,要还是不要最近单独二胎这事让我好心烦… 我是一个85后独生女,前年和相恋7年的老公结婚,同年12月份顺利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宝。我们应该是幸福的,能和相恋7年的人结婚,并有了爱的结晶……但是我现在感觉好烦恼。 在我还怀着大宝的时候婆婆就念叨过生完紧接着生二胎吧,两个孩子的话有个作伴的。当时因为孩子还小,家庭负担也比较大,想着生二胎面临罚款的事,就打算过几年条件好点再说。 今年政策松动了,单独二胎就快要实行,公婆又重新提起了要我生二胎的事,我和老公也估摸着过段时间等政策实施了就开始备孕,哪知道这个月就发现怀了! 现在政策还没正式实施,我们当地超生最多要罚款20万。我们家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宽裕,虽然公公有俩儿子,但是由于种种原因,公公婆婆都得由我们承担,公公婆婆没退休工资,而公公身体不好多病,吃药看病就是很大一笔开支。我们两口子现在面对的就是四个老人一个孩子,这已经是很大担子了,再面临着巨额罚款,都不知道怎么办了。我老公支持生下来,但是我自己比较纠结,这个孩子要还是不要呢? 2、政策落地前,超孕出生属违法生育“政策落地前怀孕,政策执行后孩子出生怎么办?”相信很多家庭有这样的疑问。对于这样赶超在政策放开前怀孕的“超孕”情况,四川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曾经表示,“单独二胎”政策正式实施前,不符合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,怀孕和生育的行为都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生育。” 据了解,在各地落实“单独二胎”新政之前,各地计划生育工作还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。今后新政落实,地方计生部门也会设一个新政适用人群的时间点,如果“单独”夫妻现在就心急怀孕生二胎,待新政落地,可能因间隔时间过长,依然算做违法生育,将被征缴社会抚养费。 符合新政条件有生育二胎意愿的“单独”夫妻,应慎重考虑评估,别冒险赶在新政落地前就抢生“二胎”。 3、“抢”生二胎 广州罚款超20万超生二胎,全国各地罚款数额不同,居民收入越高罚款越多。超生对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家庭来说,需要面临一笔大额的社会抚养费。 按照广东省2002年制订的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55条规定:“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(即二胎)的,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(市、区)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,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,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(市、区)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,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;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,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,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。 例如广州市天河区201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2万元,某天河区居民年收入20万元,其超生一个孩子(即二胎)被征收的“社会抚养费”最高可为:2×6+(20-2)×2=48万元,最低标准也有2×3+(20-2)×1=24万元。 而2012年北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469元,也就是说,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京籍城镇夫妻,要缴纳约33万至36万元不等的社会抚养费。在中心城区,由于人均收入比较高,社会抚养费则通常要40万元起步。 精彩推荐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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