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深户单独家庭生二胎 须按照原户籍地细则

2014-01-16 09:52:14出处:其他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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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日,市卫计委独家披露“单独”家庭的摸底数字。相关负责人介绍,根据数据库掌握情况,目前满足条件户籍“单独”家庭为4万户,其中已生育一个孩子的“单独”家庭有3万户,初步估计处在生育年龄且有生育意愿的可能生育二胎“单独”家庭只有2 .5万户左右。

  深圳以非户籍人口为主,非户籍人口“单独”家庭须遵照原户籍地的计划生育法规,户籍人口“单独”家庭须遵照广东省的计划生育法规,各省执行时间上会稍有不同,待各省法规修订颁布实施后再怀孕生育,是较稳妥的,否则将会视为政策外生育。

  医疗资源均匀分布应对生育高峰

  市卫人委内部人士透露,相对于山东、浙江及东北三省等计划生育执行得较为严格的地区,广东地区的超生现象还是时有发生,因此本地满足条件的“单独”家庭数量其实并不庞大,因此“单独”家庭若按正常节奏生育二胎,不会对现有医疗资源造成太大的冲击。

  市卫人委介绍,目前原坑梓人民医院已转型为坪山妇幼保健院,大鹏新区人民医院转型为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,而光明新区人民医院也加挂光明新区妇幼保健院牌,希望能通过让医疗资源分布均匀方式应对近年出现的生育高峰。

  作为深圳接纳产妇最多的深圳妇幼保健院,该院院长杨卓欣说,今年新住院大楼将启动,预计床位增至1200张,大大缓解目前产科资源紧张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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