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进办事处:要提供双方父母生育状况证明转眼一个月过去了,我拿着证明再次进了街道办事处,我心想,这下总可以了吧! 这次接待我的是另外一个工作人员,他看了材料后说,虽然我们夫妻有“独生子女证”,但这只能作为审批参考,还需要我们夫妻双方父母开婚育证明,以确认我们“确实是独生子女”。另外,需要父母各自单位开证明,单位要出个通告公示。 我都晕了,上一次为什么不说!!心里憋着一股气,又不敢跟工作人员发火。 我们生二胎还涉及到双方的父母,不仅要提供我们的婚育证明,也要提供我父母的婚姻状况和生育状况的证明,证明他们结婚后只有一个孩子。 爸妈和公婆年纪都不小了,让老人家跑来跑去心里很过意不去,但是这又是不办不行的状况。无奈之下,只好让我父母回原来住的社区查底子,好在查到了,由社区盖了一个章,证明我是独生女。公婆就麻烦了,由于婆婆是二婚,还要出示离婚协议书,公婆跑到浦口盖章,折腾了三趟才盖到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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