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,即没有同父同母、同父异母、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,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。” 举例来说,某夫妻婚后生下一个孩子甲,后夫妻离异,孩子甲判给男方,女方再婚生下孩子乙,即便男方后来没有再婚再育,孩子甲也不算独生子女。 广州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按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,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,发给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 一、符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其子女在14周岁以内的,可以申请领取《独生子女证》; 1、一对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不再生育的; 2、婚后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孩子,一个孩子在18周岁前死亡,现只有一个孩子; 3、再婚夫妻,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,一方系未育,又不再生育的; 4、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,判决或调解给原配偶抚养,一方未育,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的; 5、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,离婚或丧偶后,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再婚的; 6、再婚夫妻的双方均只生育一个孩子,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决、调解给原配偶,而又不再生育的; 7、婚后5年未育,按法定手续收养一个孩子的。 二、办理程序 1、夫妻双方或一方带上一孩《生育服务证》、户口簿、身份证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,到村(居)委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书。 2、由村(居)计生干部认真核对资料,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;对符合条件的认真填写申请书并签字盖章。 3、由村(居)计生干部带上资料齐备并符合条件的,到镇社计办申请办理《独生子女证》,并由镇社计办再次核对、核实材料,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;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《独生子女证》。 三、具体流程 第一步:先去居委会或街道领两张“申请表” 第二步:女方单位盖章 第三步:男方单位盖章 第四步:所在居委会盖章 第五步:复印 第六步:带上这些东西去街道办事处 1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、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、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5、生育服务证2-3页原件及复印件 最后一步,办好后再回到居委会登记。 |
账户未绑定手机号
绑定 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