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校索赔事件NO.2 三岁幼童坐进开水锅 成十级伤残

2009-09-28 19:03:07出处:PCbaby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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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FP

图片来自CFP

  事件回放:

  中中父母回忆,去年平安夜,中中进入李女士开办的“童星幼儿园”上学。今年1月8日上午9点前后,因幼儿园老师看管不力,中中被开水烫伤。经司法鉴定,中中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。

  中中的父母称,事发后,幼儿园将中中送到医院,但直到下午1点,幼儿园才通知家长。中中的父母到达医院后发现,幼儿园在办理住院登记时,将中中的名字错误地登记为“王可儿”。中中父母发现登记错误后,曾多次要求幼儿园和医院进行更改,但被拒绝。

  中中的父母表示,事发后,李女士虽支付了前期治疗费用,但对于新发生的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等损失拒绝赔偿。故以中中的名义诉至法院要求各项赔偿总计7.2万余元。

  索赔过程:

  李女士的代理人在法庭上承认了幼儿园的过错:“我们真诚地赔礼道歉,毕竟把人家孩子烫了。”同时,该代理人承认幼儿园并未办理手续,也承认在中中受伤的事情中,幼儿园监管不力。“老师将烧好水的大锅放在地上,这个时候,孩子意外坐在了里面!”对此,中中的父母并未表示异议。

  调解阶段,中中的父亲提出一次性赔偿6万元。李女士的代理人表示需回去后商量决定。随后,法官宣布休庭,择日宣判此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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