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乳喂养该拒绝哪些有毒“奶”

2008-07-28 18:51:20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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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乳喂养该拒绝哪些有毒“奶”

母乳喂养该拒绝哪些有毒“奶”

  哪些疾病仍可哺乳

  喂食母乳,并非所有的疾病均不宜,有部分婴儿或母体即使患病也是可以进行哺乳的。只要应当注意一些有关事项而已。

  婴儿唇颚裂常给喂养母乳带来不便,此种情况可将乳汁挤入小杯内,用汤匙、注射器等喂食。若舌系过短,过紧,可让大夫剪开系带后喂养。腹泻引起婴儿轻度脱水时,母亲应当间断吸奶器吸出乳汁。鹅口疮用制霉菌素有可靠有疗效,治愈后不影响母乳喂养。婴儿若出现母乳性黄疸,只要不是病理性的,胆红素<340mol/L,仍可母乳喂养,一般两个月后自行消失,对婴儿发育无不良影响。一般性的发热、上呼吸道感染等,也不影响哺乳,不宜停止喂奶,以防回乳。

  母体的部分疾病不影响喂养婴儿。部分乳房疾病,如乳头平坦、肉陷,应先挤奶,使乳晕变软,再伸展乳头周围皮肤及牵拉乳头,坚持一段时间即可正常。乳头皲裂应纠正婴儿的姿势。严重的乳头皲裂可用复方安息香酸酊涂搽患处,也可用白矾加蜂蜜蒸后外用,影响喂奶时可暂时挤出奶汁喂养。轻度的乳腺炎不影响哺乳,因为炎症是在乳房结缔组织,而不是乳腺管,乳汁不会带菌。

  除此之外,轻度的糖尿病可行母乳喂养。因哺乳本身有抗糖尿病的作用,即使是母亲在服药期间,对婴儿也无大的影响。

  需要指出的是,母亲在使用有损婴儿的药品时应少喂或者尽可能不喂,激素类药物、部分抗生素(如四环素氯霉素、红霉素、链霉素、磺胺类等)、锂盐、阿司匹林、嗅隐亭、抗癫痫药、抗甲状腺药等,对婴儿均有一定的影响,应避免服用。不得已服用时,婴儿应暂停哺乳,或母亲暂时停止药物治疗,两者不宜兼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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